因工作需要,经学校研究决定,向社会公开招聘语文老师,招聘条件如下:
1、 具有小学或以上相应科目教师资格证;
2、 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;
3、 年龄40岁以下,身心健康。
工资待遇按照海城区教育系统临聘教师现行工资标准。
有意者请联系
刘老师:13****42
鲁老师:13****98
韦老师:13****70
北海市海城区第十小学
2020年9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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